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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慈善义工协会新闻报道和理论宣传稿件稿费发放办法
发布时间:2014/01/01 00:00:00

为切实架起南昌慈善义工宣传工作,充分调动本会和各级慈善义工分会工作人员参与慈善宣传的积极性,提高慈善宣传稿件上稿率,进一步扩大慈善义工工作的社会影响,特制定本办法。

一、稿酬发放对象

本办法计酬对象为参与南昌慈善义工协会活动宣传的全市各级慈善义工,原则上发放给稿件署名人;如未署名,则奖励供稿单位。

二、范围和标准

(一)500字以下稿件计酬标准

 1、在《南昌晚报》、<南昌日报>发表稿件给予30元/篇;

 2、在《江西日报》<信息日报>、《江南都市报》、《江西晨报》《江西慈善信息》发表稿件给予40元/篇奖励;

 3、在《慈善公益报》、《人民政府报》、《慈善杂志》人民网、新华网等国家级报刊、网站发表给予50元/篇奖励;

 4、以上奖励稿件均为正面报道,对于在南昌慈善义工网站及《南昌慈善义工简报》上发表的文章不在此列,将另外计算表彰。

三、计酬办法

 1、计算稿件发表时间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2、以县区、开发区、市直属慈善义工分会,高校联合会为单位,于次年元月1日至5日进行集中申报;1申报表(附后);2附件在规定媒体上发表的稿件复印件;3于1月10日前寄送南昌慈善义工协会宣传部。

 3市协会宣传部负责统计、审核、提出发放稿酬名单,经市协会领导批准后,统一发放。

 4如稿件被南昌慈善总会计酬并发放,慈善义工协会不予重复计发。

 5如稿件同时被多家新闻媒体使用的,按最高标准只计酬一次,不重复计酬。

 6所有稿件均已电子版传市协会宣传部,QQ;1193852971(李林);宣传部电话;86735113;手机:15180475667(李林)

 

 

南昌慈善义工协会

201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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