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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慈义字〔2014〕15号关于评选慈善义工先进及星级义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25 11:52:17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慈善义工分会、市直属分支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大力弘扬“参与、互助、奉献、文明、进步”的慈善义工精神,扎实推进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志愿无偿的服务活动,褒扬慈善义工在服务社会的突出典型,激发全体慈善义工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促进我市慈善义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2014年继续开展评选“先进慈善义工服务基地”、“优秀慈善义工服务项目”、“先进慈善义工组织”、“优秀慈善义工”活动,评定15星级义工,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评选奖项及评选条件

1、先进慈善义工服务基地

评选条件:

1)分会(义工站或分站)与服务基地签订了服务协议,明确了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时间、服务要求和责任人;

2)服务基地挂了牌,并实行了常态化服务活动;

3)定期开展慈善义工服务活动,力所能及帮助基地解决服务对象生活和学习中的实际困难,且做出突出成绩;
   
4)社会影响好,受到服务对象80%以上好评,满意度在80%以上。              
 

2、 优秀慈善义工服务项目

评选条件:

1)有较为完善的义工服务项目书,服务对象明确,目标清晰,计划周详,定期服务,并有服务记录和服务档案。

2)服务项目具有鲜明特色,渐进式发展,且成效显著。

3)坚持服务项目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在当地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在80%以上,着力打造项目精品。

4)参与服务的慈善义工不得少于80人,服务对象在100人以上。

3 先进慈善义工组织

评选条件:

1)有完善的义工招募、注册和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义工档案。

2)经常组织开展各项慈善义工服务,活动中有方案、有要求、有目的、成效显著。

3)建立了三个以上“慈善义工服务基地”,在各分会中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4)慈善义工中的每位成员每年参加服务时间不少于36小时,且有热心公益事业的积极分子。

                    

4、优秀慈善义工

评选条件:

1)积极践行“有时间做义工,有困难找义工”的服务理念,大力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积极主动参与慈善义工服务,在慈善义工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

3)在某一项义工服务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在本组织内或社会上有积极的影响,参与服务的慈善义工全年不少于200小时。

4)在突发事件中奋不顾身,具有见义勇为行为,且事迹突出者。

二、评选名额

   2014年,评选10个“先进慈善义工服务基地”,10个“优秀慈善义工服务项目”,10个“先进慈善义工组织”,40名“优秀慈善义工”。

三 、评选办法

1)由各分会推荐,也可以自荐,参评单位和个人须如实填写《先进慈善义工服务基地申报表》《优秀慈善义工服务项目申报表》《先进慈善义工组织申报表》《优秀慈善义工申报表》并附300--500字事迹材料;

2)通过媒体和南昌慈善义工网进行举荐;

3)组成上述四个奖项评选小组,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评审结果在媒体上和慈善义工官方网上进行公示, 接受社会的监督。

星级慈善义工的评定,按照洪慈义字《20137号文件,1-3星级慈善义工由各分会审定,4-5星级慈善义工由市协会审定。评选星级慈善义工坚持以服务手册服务时间为依据,根据服务质量综合评定,凡没有服务记载,一律不得参与评选和评星活动。

四、奖励和表彰

1)对评选为“先进慈善义工服务基地”、“优秀慈善义工服务项目”、“先进慈善义工服务组织”、“优秀慈善义工”单位和个人和四、五星级慈善义工将由市协会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分别向获奖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奖杯和慈善义工证书。

2)获奖单位和个人在媒体和慈善义工网的光荣榜上刊登公告,并向上级部门举荐和通过函件寄送给有关单位和学校。

五、评选活动及要求

1、加强领导。各分会(协会)要把评先河评星工作,作为加强慈善义工队伍建设一项主要工作,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进行研究和摸底调查,切实把慈善义工中的先进典型先树立起来,打造出一批可学、可亲、可敬的慈善义工先进单位和个人,推动慈善义工服务活动的常态化。

2、求真务实。推荐的先进要事迹真实、可靠,各项先进材料要求各分会会长审核后签字。不得弄虚作假,虚报、伪造,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3注重宣传。各分会推荐的典型,可在分会范围内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学先进的热潮。

4、截止时间:各分会在1020日前按表格(南昌慈善义工协会网站上下载)要求上报市协会或通过QQ1193852971发送。

 

南昌慈善义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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