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慈善义工协(分)会、市直属分会、团体会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开展慈善服务。大力弘扬“参与、互助、奉献、文明、进步”的慈善义工精神,扎实推进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志愿无偿的服务活动,褒扬慈善义工在服务社会的突出典型,激发全体慈善义工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促进我市慈善义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2017年继续开展评选“先进慈善义工服务基地”、“优秀慈善义工服务项目”、“先进慈善义工组织”、“优秀慈善义工”和评定1—5星级义工活动,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评选奖项及评选条件
1、先进慈善义工服务基地
评选条件:
(1)分会(义工站或分站)与服务基地签订了服务协议,明确了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时间、服务要求和责任人;
(2)服务基地挂了牌,并实行了常态化服务活动;
(3)定期开展慈善义工服务活动,力所能及帮助解决服务对象生活和学习中的实际困难,且做出了突出成绩;
(4)社会影响好,受到服务对象80%以上好评,满意度在80%以上。
2、 优秀慈善义工服务项目
评选条件:
(1)有较为完善的义工服务项目书,服务对象明确,目标清晰,计划周详,定期服务,并有服务记录和服务档案。
(2)服务项目具有鲜明特色,符合实际需求,且成效显著。
(3)坚持服务项目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在当地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在80%以上。
(4)参与服务的慈善义工不得少于80人,服务对象在100人以上。
3、 先进慈善义工组织
评选条件:
(1)有完善的义工招募、注册和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义工档案。
(2)经常组织开展各项慈善义工服务活动,活动有方案、有要求、有目标、成效显著。
(3)建立了三个以上“慈善义工服务基地”,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4)每位成员每年参加服务时间不少于36小时。
4、优秀慈善义工
评选条件:
(1)积极践行“有时间做义工,有困难找义工”的服务理念,大力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积极主动参与慈善义工服务,并做出了突出贡献;
(3)在某一项义工服务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在本组织内或社会上有积极的影响,参与服务的时间全年不少于200小时。
(4)在突发事件中奋不顾身,具有见义勇为行为,且事迹突出者。
(5)历年已评为优秀者,本次原则上不评。但在今年有新的成绩和贡献者,可继续参评。
二、评选名额
2017年,评选10个“先进慈善义工服务基地”,10个“优秀慈善义工服务项目”,10个“先进慈善义工组织”,60名“优秀慈善义工”。
三、评选办法
(1)由各分会推荐,也可以自荐,参评单位和个人须如实填写《先进慈善义工服务基地申报表》《优秀慈善义工服务项目申报表》《先进慈善义工组织申报表》《优秀慈善义工申报表》并附300--500字事迹材料;
(2)通过媒体和南昌慈善义工网进行举荐;
(3)市协会组成上述四个奖项评选小组,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评审结果在媒体上和慈善义工官方网上进行公示, 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星级义工评定
星级慈善义工的评定,按照洪慈义字《2013》7号文件,1-3星级慈善义工由各分会审定,4-5星级慈善义工由市协会审定。评选星级慈善义工坚持以服务手册服务时间为依据,根据服务质量综合评定,凡没有服务记载,一律不得参与评选活动。
五、奖励和表彰
(1)对评选为“先进慈善义工服务基地”、“优秀慈善义工服务项目”、“先进慈善义工服务组织”、“优秀慈善义工”单位与个人和评定为四、五星级慈善义工将由市协会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奖品和星级慈善义工证书。
(2)获奖单位和个人在媒体和慈善义工网的光荣榜上刊登公告,并向上级部门举荐和通过函件寄送给有关单位和学校。
六、评选活动及要求
1、加强领导。各分会(协会)要把评先和评星工作作为加强慈善义工队伍建设一项主要工作,按照要求,认真进行研究和摸底调查,切实把慈善义工中的先进典型树立起来,评选出一批可学、可亲、可敬的慈善义工先进单位和个人,推动慈善义工服务活动的常态化。
2、求真务实。推荐的先进要事迹真实,各项先进材料要由各分会会长审核后签字、不得弄虚作假。虚报伪造,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3注重宣传。各分会推荐的典型,可在分会范围内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学先进当先进的氛围。
4、截止时间:各分会在11月1日至11月30日前将“先进”和“优秀”项目上报,年终统计报表于12月30日前上报市慈善义工协会(表格报南昌慈善义工协会网站上下载)。(905004323@qq.com市直属分会、团体会员单)、(2368623725@qq.com县区、高校)QQ邮箱进行,按所属范围进行发送。
抄报:南昌慈善总会
南昌市志愿服务联合会
江西省慈善总会慈善服务部
南昌慈善义工协会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