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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慈义字[2010]28号关于开展2010年度慈善义工星级评选表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14 00:00:00
    各慈善义工分会:
     按照《南昌慈善义工协会慈善义工星级考核评选暂行办法》的精神,现将2010年度评选星级慈善义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大力宣传表彰慈善义工中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参与、互助、奉献、文明、进步”的慈善义工精神,激发全体义工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促进全市慈善义工事业稳步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南昌作出更大贡献。
   二、评选范围和奖项
   凡在本市注册的慈善义工、慈善义工的团体会员单位,具备评选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
   本次评选的奖项共设三个奖项:
  (一)一、二、三、四、五星级义工奖;
  (二)先进慈善义工分会奖;
  (三)慈善义工优秀组织者奖。
   三、评选条件
   (一)根据义工服务累计时间和主要业绩进行星级义工评选。义工服务时间以2009年9月8日南昌慈善义工协会成立以后,被批准加入市协会会员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
   累计达到100小时不足200小时,为一星级,授予一星级义工称号;
   累计达到200小时(含200小时)以上,不足500小时为二星级,授予二星级义工称号;
   累计达到500小时(含500小时)以上,不足1500小时为三星级,授予三星级义工称号;
   累计达到1500小时(含1500小时)以上,不足3000小时为四星级,授予四星级义工称号。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社会反响良好或者累计服务较长的四星级以上义工,可获得义工突出贡献银星奖;
   累计达到3000小时(含3000小时)以上,为五星级,授予五星级义工称号;服务时间长,社会影响大,成绩显著,贡献很大的五星级义工,可获得义工终身成就金星奖。
   银星奖、金星奖,由南昌慈善义工协会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各等级星级义工由南昌慈善义工协会颁发“星级义工证书”,授予“星级义工标志牌”。
   先进慈善义工分会奖,由各分会自荐;慈善义工优秀组织者奖,可以自荐,也可以由分会推荐。以上两个奖项按上报时间要求。报市协会评选领导小组审定。
   四、评选方法和申报时间
   本次评选采取分会推荐、个人自荐,集中评选的方法进行。评选分两个阶段:
  (一)分会(站、分站)推荐、个人自荐阶段(2011年元月1日至2011年元月10日)
  (二)申报时间阶段:
   所有参评义工,无论是分会推荐还是个人自荐,必须认真填写《南昌慈善义工协会星级评选审批表》,由各分会提出意见并由分会会长签名盖章后,统一报市协会(2011年1月11日至1月20日止),逾期以放弃处理。市协会于2011年2月,召开评选会议,进行集中评选。
   五、奖励和表彰
   此次奖励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颁发证书。表彰时间和表彰方式另行通知。
   附:南昌慈善义工协会2010年度星级义工评选审批表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慈善义工     星级     评选                 
抄送:中华慈善总会宣传办公室、省慈善总会义工管理中心、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创建办、南昌慈善总会,本会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南昌慈善义工协会秘书处              2010年1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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