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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南昌慈善义工协会分会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1 16:10:14

               洪慈义字〔2023〕3号

 


各分会:

 

《南昌慈善义工协会分会印章管理制度规定》,2023年元月30日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昌慈善义工协会

202321

 

 

南昌慈善义工协会分会印章管理规定

 

为规范各分会印章管理,根据《南昌慈善义工协会章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各分会雕刻印章程序向协会申请,经批准后按有关规定雕刻;

第二条:各分会指定一名人员专门负责统一管理;

第三条:分会印章授权管理和使用,由分会会长授权使用;

第四条:分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印章,因私自刻制分会印章给分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第五条:禁止在内容填写不全的文件或空白的纸张、介绍信、便函、证件、授权委托书、发文批准书、业务报表、邀请函等加盖分会印章;

第六条:分会印章管理员要坚持原则,未按分会会长批准权限用印或用印审批手续不全的,印章管理员有权拒绝。及时采取相关补救措施,并对责任人进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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